正教授的级别根据不同的规定和背景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通常情况下,正教授的级别可以分为四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是:
1. 一级教授:相当于正部级。
2. 二级教授:相当于副部级。
3. 三级教授:相当于正厅级(一级巡视员)。
4. 四级教授:相当于副厅级(二级巡视员)。
这些级别反映了教授在学术界的地位和行政级别,其中一级教授通常是最高级别,对应于院士等学界泰斗级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