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是指投资主体通过投入货币、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或提供担保,获得境外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这包括对境外新项目或已有项目进行投资,以扩大生产规模或进行技术改进。
通过这些方式,投资主体可以获取境外企业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或控制权。
投资主体可以通过提供担保来支持其在境外的投资活动,降低投资风险。
投资主体可以通过投资获得境外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或其他项目。
例如,投资主体可以通过投资获得境外的石油、矿产等自然资源的开发权。
例如,投资主体可以通过投资获得境外道路、桥梁、港口等基础设施的所有权或经营权。
这包括收购境外已有的企业或资产,获取其所有权或控制权。
投资主体可以在境外建设新的固定资产或对现有设施进行扩建。
投资主体可以设立新的境外企业,或对已有境外企业进行增资。
投资主体可以通过设立或参与境外股权投资基金,间接投资境外企业或项目。
投资主体可以通过合同、信托等法律安排,实现对境外企业或资产的控制。
此外,境外投资不仅限于非金融企业,还包括金融市场的投资,例如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基金(QFLP)等方式投资中国股票、债券、私募基金、期货及金融衍生品等金融市场标的。
综上所述,境外投资是一种综合性的投资活动,涉及多种资产和权益的投入,旨在获取境外市场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