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的管辖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国家层面:国家的高速公路行政管辖通归交通部管辖。
地方层面:具体路段在某省内由省交通厅管辖,运行管辖由投资方具体负责。
高速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主要归各地的高速公路管理局管理,负责全省高等级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和沿线开发。高速公路管理局还负责建设资金的筹措,包括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发行股票和债券、利用外资及偿还贷款等。
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高速公路的行业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对高速公路的建设、运营、维护等方面进行指导和监督。在地方层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交通运输厅(局)等相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收费、养护、路政管理等。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维护、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以保障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
建议
省级交通运输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整体规划、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
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具体路段的管理和运营,包括收费、路况维护、交通安全管理等。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维护和事故处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这种分级管理模式有助于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确保高速公路的建设和运营高效、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