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企业对员工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员工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因此,无论是全国范围还是特定地区(如深圳),企业对个人员工的罚款上限都是员工当月工资的20%。此外,企业在进行罚款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并且在扣除赔偿后,员工的实际收入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