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的离婚手续可以在以下地点办理:
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具体来说,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合肥市各区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例如,合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蜀山区婚姻登记处、庐阳区婚姻登记处、瑶海区婚姻登记处、包河区婚姻登记处等14个办理点均可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涉及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则需要在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建议您根据自己所在的具体区域,选择最近的婚姻登记处进行办理。这样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