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记者在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临沂市电梯安全条例》将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临沂市制定出台的第二十二件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制定出台,为加强电梯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电梯是群众使用最频繁的特种设备,直接关系居民日常出行“第一步”,保障乘梯安全责任重大。截至目前,临沂市共有电梯数量7.6万台,其中使用年限10年以上的1.3万台。随着电梯使用年限增长,电梯面临零部件磨损、安全性能下降等情况,电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针对临沂市实际情况,临沂市人大常委会、政府高度重视,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调研、认真研究论证,按照立法工作程序进行调研、起草、论证和审议工作,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补充上位法的有关规定,2025年6月30日经临沂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2025年7月31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
本条例不分章节,共三十四条。第1-6条,规定了立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立法原则、政府及部门职责、安全宣传等;第7-9条,规定了电梯信息化应用、“保险+服务”、行业自律等;第10-15条,规定了电梯的安装、加装、质保及电梯相关设施的配置;第16-19条,规定了电梯使用单位的确定、义务及变更;第20-23条,规定了电梯乘用人、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义务和禁止性行为;第24-30条,规定了电梯的检验检测、安全评估、修理改造资金筹集、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第31-33条,对违反条例行为设置了法律责任;第34条,规定了实施时间。
(大众新闻见习记者 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