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牧场纠纷涉及到牧民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更大的矛盾冲突。近日,牧民敖某某将一面印有“明察秋毫护民权 公正司法扬正气”字样的锦旗送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先锋队干警手中,缘由还要从一起草牧场纠纷说起……
敖某某与哈某某因草牧场流转问题长期存在矛盾,双方纠纷持续已久且不断激化。起初,双方因草场边界划分不清、流转费用支付争议产生分歧,随着时间推移,矛盾逐渐升级。
为妥善化解矛盾,法院干警迅速响应,联合苏米图苏木社会治理办公室、司法所、派出所等多部门,成立调解工作小组展开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各执一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为查明基本情况,调解工作小组多次实地走访,仔细勘查草牧场边界及流转情况,深入了解纠纷的起因、经过及争议焦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阐释了各自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从维护邻里关系、促进长远发展等角度进行耐心劝导。最终,双方放下成见,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这起持续多年的草牧场纠纷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依法流转是前提: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签订书面协议并明确边界、费用、期限等核心条款,避免口头约定引发争议。
及时维权是关键:矛盾初现时,应通过村委会、司法所等基层组织协商解决,避免纠纷长期积压激化;对无法协商的,可依法通过诉讼途径维权,留存勘查记录、协议文本等证据材料。
和谐共处是根本:牧区生产生活紧密相连,相邻牧民应互谅互让,从维护长远邻里关系和牧场可持续发展出发,理性处理利益分歧,共同维护牧区社会稳定。
来源: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姚梦洁
内蒙古自治区媒体求助维权热线请联系杨主任:13331016589
疑难复杂案件研讨中心法律热线: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玉强15898195532
企业家权益保障中心法律热线: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于晓荷 15524682485
如有侵权及职业道德监督电话请联系北极海新闻:13478671922(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