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背书是指 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根据背书的目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转让背书是以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为目的,非转让背书则是将特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例如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
背书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背书必须做成记名背书或无记名背书,并且需要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
通过背书,票据权利可以从背书人转移到被背书人,使得被背书人成为新的票据权利人。
票据可以多次背书转让,每次背书都会使票据权利转移给新的持票人,直至票据权利最终得到实现或到期。
背书人对其背书的票据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出票人到期不付款,背书人需要承担偿付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类型的票据都可以背书转让,例如发票通常不能背书转让,而支票则可以进行背书转让。
综上所述,发票背书是一种持票人将其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必须符合票据法规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