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通常有以下干部:
负责全面工作,包括党务工作和协调村主任及其他村干部的工作。
协助村支书工作。
负责村里的行政事务,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管理农业生产,处理村民反映的事务。
协助村主任工作。
分管计生工作和卫生工作。
分管村上保卫工作和村民治安纠纷。
分管民兵工作,组织民兵训练。
负责村里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村里现金管理工作。
负责共青团工作。
此外,有些村可能还有以下职务:
协助村支书进行党务工作。
协助村主任进行村民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村里的治安保卫工作。
负责民兵的组织和训练工作。
负责妇联工作。
负责纪检工作,有些村由其他委员兼任。
负责网格系统录入等工作。
有些村由治调委员兼任,负责村里的治安工作。
有些村要求有两名村医,负责村民的医疗工作。
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
这些职务的配置可能因村庄的具体情况和需要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