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的判决结果出具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及具体情况。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二审法院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 三个月内审结案件。
对于裁定不服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 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若案件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应由本院院长批准。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若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则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当庭宣判的,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综上所述,二审的判决结果通常会在三个月内出具,但具体时间可能会因案件的复杂性和特殊情况而有所延长。建议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密切关注案件的审理进度,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材料,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和高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