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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包括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6:51:42    

行政案件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行政机关自行处理的行政案件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向该行政机关或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有关法定机构提出申诉或控告,上述机关受理并予以解决的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案件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判的行政案件。

行政处罚类案件

行政主体依照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这包括人身罚、财产罚、资格罚和行为罚等。

行政强制案件

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许可案件

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案件。

行政确认案件

行政机关对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案件。

行政监督检查案件

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产生的案件。

行政给付案件

行政机关依法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某种物质利益或赋予其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案件。

行政奖励案件

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做出贡献而给予奖励的案件。

行政裁决案件

行政机关对行政争议作出的裁决案件。

行政赔偿案件

行政机关因违法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案件。

行政复议案件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案件。

行政执行案件

未经复议或起诉且已生效的行政决定、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判决和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因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由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案件。

这些分类涵盖了行政案件的主要类型,有助于理解行政案件的不同处理方式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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