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撤诉,这些情形包括:
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
;案件情节显着轻微,且危害不大,依法不构成犯罪;
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
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
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情形。
撤诉的一般流程如下:
发现撤诉情形: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相关当事人发现存在上述可以撤诉的情形;
准备撤诉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向人民法院正式提出撤诉申请;
人民法院对撤诉申请进行审查;
如果符合撤诉条件,法院将裁定准予撤诉。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如果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人民检察院不得再行起诉。此外,公诉案件的撤诉必须由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相关当事人提出,被害人不能自行决定撤销案件。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相关当事人应仔细研究案件情况,确保符合撤诉条件,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