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3:52:1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例如,员工在工厂车间操作机器时受伤。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例如,员工在开始工作前的准备工作或结束工作后的清理工作中受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例如,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遭受他人暴力攻击而受伤。

患职业病的。例如,长期接触有害物质导致的职业病。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例如,销售人员在外出拜访客户时发生交通事故。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例如,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例如,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此外,还有一些视同工伤的情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里的初次诊断时间包括在急救车中的急救记录。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例如,职工在参与抢险救灾活动时不慎受伤。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例如,一位曾经在军队服役的职工,因战或因公负伤后取得伤残军人证,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

需要注意的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只有劳动关系确立后,劳动者才有权申请工伤认定。

相关阅读
我的所长丨河南安阳“我的所长胡伟伟,是那个言传身教、默默付出的引路人......” 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如何保障 再等等!湛江中考成绩7月20日前后公布 中国美术学院原院长肖峰去世,曾在上海画院工作九年 靳磊在广元宣讲指导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时强调:扎实推动省委全会精神落地见效 四川丹巴全力应对“7·4”沈足沟泥石流灾害 辽宁召开全省防汛专题会议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与开封住成电装有限 公司举办“产教融合”表彰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