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不能开公司的原因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公职人员拥有管理资源、审批权和决策权等重要职能,如果允许其在经商方面使用其职位优势,就容易导致利益冲突和权钱交易,从而威胁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参与营利性活动。这是为了确保公务系统正常的运作,维护公务团队的廉洁自律性。否则,公务员会受到相应的处分。
公职人员作为政府机构的代表,具有相对公益性的公共性质。营利性商业活动的目的是赚钱,这与公职人员的公益性质相矛盾。允许公职人员私营经商,可能会危害公共利益、损害公共形象,甚至引起社会反感。
公职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已经足够,如果允许其经商,可能会让他们利欲熏心,遗忘公共使命,最终导致领导干部的财富积累和特殊化。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国家公务员、依照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人员以及党政机关的干部和职工不能设立公司。
综上所述,干部不能开公司主要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防止腐败、确保公务系统的正常运作和廉洁自律性,以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