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申请人资格文件
自然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房产证复印件,如果是自有房产。
租房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如果是租赁场地。
无偿使用证明,如果是租用的亲属房产。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果是私营企业。
公司章程,包括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股东会决议,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营范围中有属于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验资报告,由会计事务所出具。
银行存款证明,用于企业验资的临时账户。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手章等。
近6个月对公和对私流水。
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及近两个月租金单或水电费发票。
近期或在执行的上下游合同,或提供个人或公司名下POSS机小票。
健康证明、行业许可证等其他相关文件,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
请根据具体办理的是公司还是个体工商户,以及经营范围中是否有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准备相应的材料。所有材料应真实、有效,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