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一般是指 夫妇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存活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本人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此外,如果本人14周岁前被收养且养父母无其他子女,或者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也可以视为独生子女。
在中国,户口本上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其子女通常被视为独生子女,这是最直接的判断依据。然而,独生子女身份的认定并非仅凭户口本即可,还需要关注其他法律与政策点,如《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独生子女的认定主要依据生育或收养的唯一性,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