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评残的时间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一般来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当在治疗终结后30日内完成。如果需要延长,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具体流程如下:
伤者治疗终结后,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伤残评定申请。
管理机关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伤者携带资料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
评定人根据检查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如果鉴定事项复杂、疑难或涉及特殊技术问题,经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因此,车祸评残的时间通常为30天,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60天。建议伤者在治疗终结后尽快提出申请,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