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两种途径之一进行办理:
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且已签署离婚协议书的情况。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对离婚协议有争议的情况。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调解或审理后出具判决书或调解书。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
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如适用)
可能还需要提供子女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离婚证是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证明,协议离婚后由民政局发放,诉讼离婚后则由法院出具离婚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