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住院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 身份证明: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作证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 医疗证明:医院出具的病历、住院证明、医疗记录、检查记录等,需加盖医院公章。
4. 工伤认定决定书: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确认事故为工伤。
5. 费用单据:包括医疗费用、鉴定费等的发票或收据原件。
6.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后出具的结论书,评估受伤员工的劳动能力。
7. 其他相关材料:如转院证明(经社保处同意)、辅助器具配置审批表(如假肢、义眼等)、死亡证明及供养亲属相关证明(针对工亡情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针对交通事故工伤)等。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情况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机构获取最新信息